Boll KG电影公司

作者:不详  来源:网络  2011-5-30

Boll KG电影公司

波尔的主要电影作品在美国市场的票房是这样的:《死亡之屋》573万美元(预算1200万美元)、《鬼屋魔影》510万美元(预算2000万美元)、《吸血莱恩》240万美元(预算2500万美元)。上述3部作品的商业表现,已经奠定了波尔作为导演的票房毒药地位,而他的作品中亏得最大的还算不上上述作品中的任何一部:《地牢围攻》的拍摄成本高达6000万美元,而票房只有区区100万元。有的观众在影院中甚至拒绝忍受煎熬,拂袖而去。

按照好莱坞的投资模式,为波尔撒钱的影业公司真可谓血本无归了。波尔作品中哪怕是表现最好的也至少要让预算亏掉一半,最次的作品连十分之一的本钱都捞不回来。这种惊人的烧钱效率,按照一年推出5部电影的速度来看,足以让米高梅、福克斯这样的影业巨无霸在数年时间内关门大吉。但“好在”从来没有好莱坞的影业公司成为过波尔的投资人,之所以能够继续推出改编自游戏的烂片,是因为波尔作品的投资模式与他的电影作品一样,是非常“独特”的。

迄今为止,波尔作品的投资者均为德国人。德国的税法有特别规定,对影视投资实行免税,这是自二战结束以来德国政府鼓励影视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。投资者只需要对影视作品的盈利部分缴纳税金,像波尔这种从来不拍赚钱电影的导演,他的公司所募集的媒体基金,自然也是投资者争相认购的热点,因为德国的影视基金是作为保本基金出售的,投资者根本不在乎波尔是否可以用这些钱获得利润,他们投资的目的,就是为了避税。波尔电影动辄上千万美元的预算,很难同影片的制作质量连续到一起,其中是否涉及到投资虚拟资金进行诈骗,我们不得而知,但波尔对此倒分外坦然。在《鬼屋魔影》DVD的导演评论音轨中,波尔这样解释他的融资模式:“也许你懂得好莱坞式的电影投资模式,但并不知道我的做法。我之所以可以在赔钱的同时推出新的电影,是因为我能够充分利用德国的避税条款。如果你购买Boll KG在德国发售的媒体基金,至少可以从政府那里获得百分之五十的回报。”在评论音轨中不谈影片本身,而坦白自己利用法律漏洞的行为,这真是极为少见的“创新”。

一言以蔽之,任何票房上的巨额亏损和影评人的恶毒言论,都击不垮波尔,但一旦德国政府改变影视业税收优惠政策,要求投资人补税,那么波尔就真的要倾家荡产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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